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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6月3日 星期日

偵查法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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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國刑事訴訟由偵查、起訴、審判和執行等活動所組成,共同完成追訴犯罪的神聖任務。司法警察扮演犯罪偵查的主要角色,處於整個刑事司法體系的第一道關口,稍有不慎,極易對人權造成侵害。人權保障與真實發現兩者直接對峙衝突最激烈之處,即在於起 訴前的刑事偵查。

  本書「偵查法學」主要以探討「刑事訴訟法(偵查、證據、強制處分)」、及「警察犯罪偵查手冊」為主,期使檢、警刑事偵查作為受「正當法律程序」的嚴格拘束,兼顧發現真實與保障人權。
作者簡介
傅美惠
  【現職】
 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司法科組長
  銘傳大學安全管理學系兼任助理教授
 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專科警員班正期兼任教官(教授犯罪偵查、刑法、刑事訴訟法等課程)
  【經歷】
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刑事組(現偵查隊)巡官
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總局秘書室研考股科員
  臺北市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組(四組)偵查員
  臺灣省刑事警察大隊偵查課組員
 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科警務正
 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科組長
  內政部智慧化居住空間發展策略推動小組委員
  100年度下半年大學院校校務評鑑實地訪評之評鑑委員
  吳鳳科技大學安全科技與管理學系兼任助理教授
  開南大學安全暨科技管理學系兼任助理教授
  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兼任助理教授
 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基層行政警察人員特考班兼任教官(教授刑事訴訟法等課程)
  97-99年警察大學警佐班專題研究兼任教官
  【學歷】
  中央警察大學行政警察學系學士
  中央警察大學行政警察研究所法學碩士
  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學博士
  【著作】
  臥底偵查之刑事法與公法問題研究
  保全業與治安─法制建構與犯罪抗制(與李震山大法官等合著)
  保全概論(與楊士隆、何明洲合著)
  保全業法論
  保全達人法律作業簿
  學術論文四十餘篇(其中國家圖書館-期刊論文索引45篇)
  【相關文獻】瀏覽作者在月旦法學知識庫更多的期刊、教學資源......等
  【相關著作】
  偵查法學 傅美惠 2012年01月 550
  臥底偵查之刑事法與公法問題研究 傅美惠 2001年05月 280
目錄

上編 總 論 第一章 導 論∕3
 第二章 偵查概論∕31
 第三章 偵查基本原則∕53
 第四章 偵查主體∕75
 第五章 檢警關係∕97
 第六章 偵查監督與制衡∕113
 第七章 各國偵查法制介述∕139
 第八章 我國偵查法制介述∕155
下編 各 論 第九章 犯罪現場處置與封鎖∕171
 第十章 傳喚與通知∕179
 第十一章 警詢與偵訊∕187
 第十二章 拘 捕∕207
 第十三章 搜 索∕227
 第十四章 扣 押∕249
 第十五章 勘 驗259
 第十六章 鑑定、鑑定留置與身體檢查∕291
 第十七章 監 聽∕309
 第十八章 違法取證之證據能力∕335
附 錄∕363 一、刑事訴訟法(節錄)∕363
 二、警察犯罪偵查手冊∕387
 三、刑事鑑識規範∕420
 四、調度司法警察條例∕434
 五、檢察官與司法警察機關執行職務聯繫辦法∕436
 六、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(節錄)∕440
 七、檢察機關實施搜索扣押應行注意事項∕446
 八、警察機關執行搜索扣押應行注意要點∕451
 九、檢察、警察暨調查機關偵查刑事案件新聞處理注意要點∕455
 十、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錄音錄影要點∕458
 十一、通訊保障及監察法(節錄)∕460
 十二、解送人犯辦法∕465
 十三、解送人犯報告書之製作要領∕468
 十四、刑案移送書之製作要領及範例∕469
 十五、筆錄製作要領及範例∕473
 十六、100年一般警察、警察人員考試、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試題(附詳答)∕476
附 件∕499
自 序
  俗諺云:「巧婦難為無米之炊」,刑事偵查如同「買菜」,控訴好比「煮菜」,審判宛如「品菜」。菜煮得怎樣,味道如何,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買的是什麼菜。換言之,菜的品質決定整道菜的好壞,同理,司法警察偵查品質的良窳是整個刑事偵查,甚至整體刑事訴訟的決定性因素。如此理解司法警察刑事偵查在刑事訴訟中的重要性,便不言而喻了。
  現代刑事訴訟通常是由偵查、起訴、審判和執行等活動所共同組成。司法警察刑事偵查則是整體刑事訴訟的第一個階段,而司法警察又是扮演犯罪偵查的主要角色。我國刑事司法體系亦然,包括司法警察、檢察官、法院、監獄等四個不同機關,各有不同職責,司法警察所扮演的角色是犯罪的偵查者,檢察官是公訴的執行者,法院是中立的審判者,監獄則為受刑人的監禁與矯治者。司法警察處於整個司法體系的第一道關口,稍有不慎,極易對人權造成侵害。
我國刑事司法體系,包括司法警察、檢察官、法院、監獄等四個不同機關,理想上,各應本於專業,彼此協力合作,分別扮演偵查、起訴、審判和執行各自應有的角色,共同完成追訴犯罪的神聖任務,但實際上,長久以來,由於彼此角色混淆,權責不清,彼此角力,互不信任,畸形發展的結果,形成「法官不法官、檢察官不檢察官、警察更不警察」的角色錯置現象,因制度設計及人為因素使然,導致法官、檢察官、司法警察三者均不甚清楚其應扮演的角色為何?即何者能為?何者當為?與何者應為?其中尤以司法警察為甚,司法警察的社會角色與法律定位更是模糊不清,加以「無所不能」、「無所不包」、「包山包海」的警察任務,更讓警察成為政府政策錯誤及治安維護不力的代罪羔羊,對犯罪抗制更倍感無力與無奈,彼此惡性循環,對治安維護恐只有雪上加霜。
  長久以來,不論學理上或實務上,對審判或證據法上的原理原則,已有相當多的探討,但對起訴前的偵查適法性的問題,則顯得較不受重視,以致偵查程序遲遲未能合理、適正地透明化、客觀化。偵查係偵查機關所為的蒐集、保全與犯罪情形有關「人」與「物」證據的活動,其內容多樣、複雜且富流動性與變動性,而偵查無可避免地講求效率與合目的性,偵查往往為追求效率與迅速,對被告或第三人的權益造成侵害的可能性就愈高。因此,為擔保廣泛多樣且具變化的偵查能合法、適當地進行,實有必要確立一定的準則予以規範。另為因應科技的進步及發展、犯罪型態與社會結構不斷變化、犯罪的流動性等因素,既有的偵查作為與規範,欲抗制新興的科技犯罪,漸有未逮與不足之感,乃應加以通盤檢討,以因應現代刑法的思潮與人權價值的進展,及國家社會抗制犯罪的需求。
  偵查階段蒐集證據是起訴與審判的基礎,偵查過程中所犯的錯誤與疏漏,必將導致最終裁判的錯誤。因而,為了保障偵查對象的自由與權利,並確保正確懲罰犯罪,實有必要對警察各項偵查作為的適用主體、要件、程序及其法律效應等作詳細具體的規定,讓警察能隨著司法制度的改變,能清楚地明瞭其社會角色與法律定位的能為、當為與應為,不再面臨「不應為而為」、「應為而不敢為」的窘境。
  刑事訴訟程序中,如何擁護被告人權的同時,又能發現真實,被認為是刑事訴訟法的首要政策理論,被告應保障至何種程度,與發現真實的目的間應如何取得平衡,乃成為須不斷追求探索的重要課題。而基本人權的保障與真實的發現兩者直接對峙衝突最激烈之處,即在於起訴前的偵查程序。因此,偵查乃刑事訴訟程序的重心,而在此程序中,被告人權的保障與偵查效率的維持兩者立場對立,彰顯偵查的高度爭議性與問題層面的技術性。
  犯罪偵查學分成偵查法學、偵查技術學、以及偵查輔助科學(以刑事鑑識為主)。本書「偵查法學」以探討「刑事訴訟法(偵查、證據、強制處分)」及「警察犯罪偵查手冊」為核心,主要以討論偵查程序、證據法、偵查法制、及對「人」、「物」及「處所」一般及特殊的強制處分為主,期使檢、警刑事偵查受「正當法律程序」的嚴格拘束,兼顧發現真實與保障人權。偵查技術及科技、鑑識等暫不在本書探討的範圍。本書分成上篇總論及下篇各論二大部分,其中上篇總論(包括導論、偵查概論、偵查基本原則、偵查主體、檢警關係、偵查監督與制衡、各國及我國偵查法制介述等八章)及下篇各論(包括犯罪現場處置與封鎖、傳喚與通知、警詢與偵訊、拘捕、搜索、扣押、勘驗、鑑定與身體檢查、監聽、違法取證的證據能力等十章),此外,附錄包括筆錄製作及移送書製作、及移送實務等部分。
  「生命的偉大,源自於著手從事某種不會和你生命一起結束的東西,努力留下死後帶不走的東西」;「一切美好的事物,都形成於磨難和寂寞之中」。本書的問世只是野人獻曝,希望藉以拋磚引玉,只是提供尋找問題的線索,而非答案的本身。本書的付梓,要特別感謝中正大學法律系柯耀程教授,在內容及章節架構上提供具體方向,及觀念上啟發。此外,刑事局的長官與同事們給我很大的寬容、鼓舞與幫助。中正法研所的老師、同學及前後屆學長姐給我很多的支持與勉勵,能夠結識他們是我一生中最大的榮耀和最感人的經歷。恕我不一一指名致謝了,這會是一個很長的名單,而且不免掛一漏萬。
  「任何幸福的背後,都站著曾經咬緊牙根的堅定靈魂」,本書要獻給為我成長而喜悅的這些靈魂。他們在我背後默默支持,尊重包容我的選擇,讓我可以專注於追求我認為的生命中的重要事物。我要特別感謝:我的父親、先生朝智及兩個兒子綱凡與綱大。你們長期的支持與包容,才讓我的生命不斷有成長的喜悅。
  「生命之所以有喜悅,就是因為有成長」,凡為我的成長而喜悅,以及所有曾經協助或鼓勵我的人,謹此獻上我最誠摰的敬意與謝意。
傅美惠,2011年春
於台北內湖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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